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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平台型税务设计筹划2014年开始,O2O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席卷中国,同时,在大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分享经济平台开始涌现。 这些互联网平台,通过将线下的服务者和用户导入线上,在APP平台上进行业务撮合,用户将服务费支付给平台,平台再支付给最终的服务者。根据中国税法,任何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服务费,都需要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京典模式的月收入比传统模式提高了4,912元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ZF决策的效率问题,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风靡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这个时候,京典个独型的出现,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把一个C2B2C的平台,转化为一个C2B2B的平台,从而良好的提高了平台运转效率,极大的增强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在招募服务者和服务定价方面,都拥有极大的优势。税务筹划绝不是吹牛逼,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如果我们提供的场景不能满足您的财税需求,请您联系我们,京典为您量身定制! 上一篇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下一篇O2O服务模式(共享经济) |